水文化遺產是人類認識水、開發水、利用水、治理水、保護水、鑒賞水的過程中所遺留下的具有歷史、科技、文化和社會價值的文化遺存或文化表現形式。系統保護、永續傳承水文化遺產是當代人的歷史責任。2024年,水利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啟動的幸福河湖建設工作,將水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作為檢驗幸福河建設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標。2025年6月17日印發實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江河保護治理的意見》更是明確指出要“保護水文化遺產”。
分類保護是當前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工作手段。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83)組織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廣東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10余家單位共同編制完成了國家標準《水文化遺產資源分類與代碼》(GB/T46404—2025)。

圖1《水文化遺產資源分類與代碼》(GB/T46404—2025)標準封面
本標準結合水利、文物、農業、工信、非遺、檔案等部門的行業遺產分類規則,采用線分類法將水文化遺產資源分為不可移動水文化遺產資源、可移動水文化遺產資源和非物質水文化遺產資源3個大類,16個種類和40余個小類,并提出相應的分類代碼表,為水文化遺產資源分類管理提供了簡便易行的技術依據。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遺產資源信息采集,存儲、交流與共享,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實施針對性的保護措施,提高水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梳理我國水文化的歷史文化脈絡,揭示水文化的傳承與演變規律,推動水文化遺產學科研究工作;有助于引導社會保護和傳承各個歷史時期、各個民族的優秀水文化遺產資源,實現水文化遺產資源規范有序發展。
目前,《水文化遺產資源分類與代碼》(GB/T46404—2025)已在黃河水利遺產、長江水利遺產和天津水務遺產遴選等工作中得到應用,并支撐了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數據的分析整理工作,社會經濟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