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記者 李碗容
通訊員姜勝來
近日,湖北省科技廳聯合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實施省級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賦予全省科研單位和科研項目負責人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充分釋放創新活力,激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攻堅克難。

《通知》包含實施原則、實施范圍、實施內容、工作要求等四個方面內容,體現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梯度擴容覆蓋,拓寬改革受益面。構建“基礎試點+分類拓展”的范圍擴容機制,在原有四類試點項目基礎上,新增依托國家實驗室開展的省級科研項目及支持強度不超過50萬元(含)的其他省級科研項目,實現從重點領域向普惠性項目延伸。二是清單精準細化,劃定經費使用“紅線”。將經費使用負面清單從5項擴充至10項,重點細化“與科研項目無關的各類支出”,讓科研人員清晰知曉“不可為”邊界。三是權責清晰界定,筑牢管理閉環。明確“項目負責人直接責任+承擔單位主體責任”的雙重責任體系。完善預算調劑、驗收決算公開、失信處理等配套措施,建立“放管服”協同機制,既簡化審批流程,又強化監管,確保“放得開、管得住”。
近年來,湖北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部署,以賦予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為核心,以提升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為關鍵,積極探索并深化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管理改革,創新性融合“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科研經費管理從“審批型”向“信任型”轉變,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計實施科研經費“包干制”項目7100項,安排科研經費總額6.32億元。項目覆蓋自然科學基金、科技人才和軟科學研究等重點領域,其中:自然科學基金項目6477項,經費50385萬元;科技人才類項目270項,經費9270萬元;軟科學研究項目353項,經費35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