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即將到來,不少人已經預訂好了出游行程。然而,旅游達人張小姐發現,她預訂的萬豪酒店房費在5月1日后上漲了近百元,而酒店給出的解釋是:“五一”后酒店實行“營改增”,多出來的是增值稅費用。(4月26日新聞晨報)
“五一”黃金周臨近,不管是名酒店還是老食坊,往往都會針對這一消費旺季應景地推出打折、贈品、返券等促銷手段,然而今時不同往日,適逢國家“營改增”的臨近節點,不少商家一改以往主打的促銷手段而紛紛打起了“漲價牌”,不約而同地以“營改增”為借口由頭集體應聲漲價,甚至還美其名曰以此來抵消“營改增”所帶來的成本上漲。但是,在筆者看來,“營改增”背后商家所鼓吹的“漲價成本論”卻經不起推敲,已經不是轉嫁成本那么簡單,往深了看更像是商家操控的價格貓膩,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還難掩創收斂財的沖動與嫌疑。
所謂“營改增”,其實就是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簡稱,因為有效解決了傳統營業稅重復稽征稅的難題,所以這一政策前后被世界各國爭相采用。按照商家對提價的解釋,酒店方面深感委屈,之所以集體漲價全都賴“營改增”的政策改革,成本的上升勢必大大增加商家的經營負擔與管理難度。
但深層次分析,一眾商家非但不是“營改增”改革的虧損方,反而還是政策紅利的既得利益者,集體漲價行動與“營改增”之間,二者并無必然的聯系。據測算,對商家而言,“營改增”不管怎么看稅負都是降低的。通過解讀政策,公眾不難發現,其中存在一個關于年銷售額的臨界點。具體說來,就是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商家稅負由原先的5%,降低至現在的3%,稅負降幅達40%,而對年銷售額高于500萬的商家而言,稅負則由原先的5%提高到現在的6%。表面上看,“營改增”只能算得上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福利,但實際上,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卻忽視了增值稅是價內稅的客觀事實,如果將由“營改增”增加的增值稅反算到營業稅口徑,增幅卻僅僅只有0.66%,加之商家可以通過設備采購、不動產購置等項目支出取得進項發票用于抵扣這部分費用。所以,“營改增”對商家而言更多的是政策利好,而非增加成本與經營負擔,部分商家以漲價來抵消成本的說法根本是無中生有,歪曲事實。
事實上,“營改增”原本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政策改革,但是卻引來了如此復雜的利益糾葛和漲價亂象,說到底無非還是部分商家一味劃拉自己的“小九九”、小算盤,借“營改增”之名炮制的生意鏈、發財經罷了。作為一個社會共同體,一切商業行為看似都只是商家的單方面舉動,但卻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公共生活,除了牟利之外,商家當然還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職能,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務屬性。整個社會大環境的商業氛圍與行業道德,不僅與消費者的信任和監督密不可分,更與每個從商個體的行為規范與行業自律脫不開關系。如果一眾商家只為一己之私而將“營改增”的政策紅利異化為一場漲價鬧劇,著實難脫創收斂財的嫌疑,難免不陷入作繭自縛的“搭便車困境”,到頭來只會助長商業戾氣,敗壞整個社會的風氣與文明。(楊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