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武漢市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應當配建幼兒園,并且配建的幼兒園必須為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25日,武漢市教育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進行解讀。《意見》降低了幼兒園配建的起點規模,明確武漢新小區今后不得開辦高收費幼兒園。
武漢新小區里不得開辦高收費幼兒園
《意見》明確,新建住宅區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到1200戶及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住宅建筑面積在12萬—15萬平方米之間且用地較為局促的項目,可適當減少配建幼兒園用地規模,但幼兒園建筑面積仍保持不變。
“以往的小區幼兒園配建門檻有點高,為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5萬平方米或者居住戶數達到1500戶及以上的。”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說,“門檻降低后,將有更多新建小區可配建幼兒園。”
《意見》對其他規模級別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也有了新的要求。以往,住宅建筑面積達到30萬平方米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至少開設12個班;住宅建筑面積達到37。5萬平方米的住宅區,配建幼兒園應開設15個班。現在則分別要求開設15個班和18個班,以接納更多幼兒入園。
新小區配建幼兒園必須是公辦幼兒園,或者委托舉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滿足本住宅區居民適齡子女就近入園需求。“這意味著,今后武漢新小區里不得開辦高收費、高檔幼兒園”。
同時,配建幼兒園的水、電、天然氣收費標準按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執行,而非商業標準。“這也能使幼兒園真正‘平價’起來”。
新建住宅區配建幼兒園必須移交教育部門
市教育局有關人士介紹,以往,受諸多因素影響,全市新建住宅區配建幼兒園中,開發商不同意移交的比例較高。2012年以來,應配建幼兒園共373所,同意移交的僅284所。政府對園舍的占有、使用、處分等財產權無法實現。
“《意見》出臺后,不論什么原因、性質,配建幼兒園必須移交教育部門”。《意見》中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的新建住宅區在辦理交付使用手續后,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抓緊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并將配建幼兒園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所在區教育部門。
此外,《意見》還明確,住宅區幼兒園配建和管理的責任主體為各區政府。區政府應當建立部門聯動、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幼兒園配建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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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光谷地區
至少10所幼兒園可交付使用
據統計,2011年,武漢在園幼兒人數為18。69萬人;2017年,在園幼兒人數為30。21萬人,增加了11萬多人。2018年至2020年,武漢每年新入園的幼兒約14萬名左右。到2020年,在園幼兒人數將達到40萬人以上。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幼兒園1391所,其中公辦園373所。
隨著“二孩”的開放和“百萬大學生留漢”政策的實施,2017年是武漢生育高峰年,全市人口新增了4萬多人。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既是應急之策,也是謀遠之局。我市一直在加快幼兒園及中小學的新、改、擴建步伐。今年內,僅光谷地區就有至少10所新、改、擴建的幼兒園能交付使用。我市教育部門還將聯合多個部門建立住宅建設、常住人口變動、幼兒園配建動態監控體系,及時掌握幼兒園配建不足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