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吳艷)4月18日,本報報道了共享電單車現身市區,引起不少市民關注。其中有市民質疑:在我市出現的共享電單車各項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騎行安全嗎?進入市場前是否經過相關職能部門審批?
目前,襄陽市區出現了兩款共享電單車,“鋰市民”共享電單車主要投放在市區,“綠領”共享電動車主要投放在大學校園。
據市質檢所主任綦國際介紹,目前對電動車實行目錄管理,通過質檢部門檢驗的電動車可上目錄,上目錄后就有資格上牌,上牌后就可以合法上路。由新日公司投放的“鋰市民”共享電單車,已送到市質檢所檢測,各項指標均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但“綠領”共享電動車,廠家還沒有送檢,沒有進入襄陽市電動自行車目錄。
有市民發現,在市區出現的“鋰市民”并沒有上牌,它可以上路嗎?市交警支隊法制科科長李小竹表示,根據目前的電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車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駛;共享電單車在未上牌的情況下上路屬于違法,存在安全隱患;對于市區已投放、未上牌的共享電單車,他們將約談相關負責人,規范管理。
共享電單車是否要到城管部門報備?市城管局助理調研員盛光成介紹,按照現行的法規,共享電單車經營不需要到城管部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