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記者王榮海)昨日,武漢市政府法制辦在市法制辦官網公布《武漢市禁毒條例(征求意見稿)》。這是時隔8年后,《武漢市禁毒條例》再次迎來大的修訂。意見稿規定,郵政快遞企業要建立收寄驗視制度,發現郵寄和快遞的物品內夾帶疑似毒品的,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毒品管制,意見稿規定,郵政、物流和快遞企業應當建立收寄驗視制度,發現郵寄和快遞的物品內夾帶疑似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貨物代理、報關單位應當如實申報進出口貨物品名、數量,發現走私疑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未及時報告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意見稿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網絡傳播涉毒違法犯罪信息。網絡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利用網絡進行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傳播涉毒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采取停止傳輸、保存記錄、刪除違法信息、防止信息擴散、留存后臺日志等措施。未采取措施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并責令網絡運營單位停業整頓1月至3個月。
意見稿還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設立戒毒中心,配備專職禁毒社會工作者,將吸毒人員納入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區政府按照禁毒社會工作者與吸毒人員1:30的比例,通過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招錄禁毒社會工作者,建立與其學歷資歷、職業資格、職業能力、崗位業績等相適應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