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張磊)5月28日至30日,湖北日報“留住最后的蘆葦蕩”系列報道引發社會強烈關注。6月1日起,省環保廳、省林業廳成立聯合專班,赴石首、監利等地實地調研,研究蘆葦濕地保護措施和蘆葦產業出路。
在石首、監利等地蘆葦場(站)實地走訪后,聯合專班召開全省重點蘆葦資源調研座談會。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相關領導表示,湖北日報系列報道呼吁保護重要的濕地資源,呼吁保護生物多樣性,呼吁重視和解決蘆葦行業面臨的困境難題,在當前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長江大保護”形勢下顯得尤其重要。長江洲灘上的蘆葦蕩,歸屬于濕地生態系統。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重視蘆葦濕地的生態功能,確保不改變蘆葦蕩的濕地屬性,確保現有的蘆葦濕地面積不再萎縮和遭受破壞。
聯合專班專家提出,根據國家《濕地保護管理規定》,目前國家對濕地實行的是“全面保護、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方針,并列出了“負面清單”,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以外,在濕地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開(圍)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濫采濫捕野生動植物;引進外來物種等。
中科院武漢植物園、省環科院、省林科院、省野保站專家提出,應該牢固樹立生態系統觀念,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要統籌考慮,系統治理。在石首河口蘆葦蕩和監利上洲蘆葦蕩均發現有珍稀的野生麋鹿分布,兩地都達到了200頭左右,這是湖北省的一筆寶貴生態財富。這樣的蘆葦蕩,一定要嚴格保護,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退化,性質不改變。要因地制宜,創造條件,適時將那些具備獨特生態資源稟賦和生態保護價值的蘆葦濕地納入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