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藍晶國際的徐先生每天開車走創業街上關山大道,再左轉上新南路回家,他發現,每次路過關山大道上的路口時,就算行人過街是紅燈,仍有不少行人過馬路,擔心自己不禮讓行人會被處罰,他總是停下車來讓行,又被后面的車按喇叭催促。
徐先生打長江日報熱線詢問: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機動車需要禮讓嗎?對此,武漢市交管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因此,在行人闖紅燈的情況下,交管部門鼓勵機動車讓行,但不會對未禮讓的機動車進行處罰。
機動車左轉綠燈與行人綠燈同時放行,行人與機動車都走不動
長江日報記者根據徐先生反映的情況,在關山大道進行了探訪。
9日上午8時許,在關山大道創業街路口,記者看到很多車輛排隊從創業街出來,左轉上關山大道的雄楚高架匝道,此時,橫跨關山大道的人行過街紅綠燈也變為綠燈,左轉車輛不得不與過馬路的行人擠在一起,人和車交叉穿行,由于左轉車要經過有軌電車通道,不少排隊左轉的車按著喇叭,催促著前面的車,行人也是連走帶跑。
在創業街上班的賴女士說,本來關山大道路就寬,每次過馬路都怕時間不夠,一路小跑,還要跟轉彎車搶道,真是不容易。
記者觀察發現,不僅是創業街路口,在關山大道上的雄楚路口、新南路口、新竹路口,同樣都是人行過街綠燈與左轉車輛綠燈同時放行,行人和車輛在斑馬線上交織成為常態。
小路口斑馬線上的行人紅綠燈成擺設
記者在關山大道上的多個路口觀察發現,行人橫跨關山大道時,絕大多數行人會根據過街紅綠燈過馬路,但在上關山大道的小路口處,盡管也安裝了過街紅綠燈,但幾乎沒有行人按燈通行,走馬燈似的橫穿。
家住金地太陽城的林女士曾在漢陽的一個小路口,因在斑馬線前未禮讓行人被罰款100元,記3分,因此每次路過路口,特別注意,怕再被電子眼拍攝。但在她每天上下班的新南路路口,如果等行人走完了,再起步幾乎出不了門。
新南路周邊有新世界K11和保利時代廣場兩大商業體,還有多個居民小區,人流非常密集,盡管在新南路上關山大道的路口,有一個行人過街斑馬線和紅綠燈,但幾乎沒有人看燈走,在早晚高峰期間,因行人通行量大,常常出現機動車遇到綠燈卻走不動的現象。
記者調查發現,新南路這樣小路口的行人過街紅綠燈成擺設并不是個案,在明玉路、凌家山北路等多個小路口,行人與正常通行的機動車搶行情況十分普遍。
法律明確規定機動車經過斑馬線要減速讓行
2017年起,武漢市交管部門開始對機動車未在斑馬線前禮讓行人進行抓拍,越來越多機動車養成在斑馬線前踩剎車的好習慣,但不少機動車車主發現,機動車在斑馬線前越來越禮讓了,但行人闖紅燈或過馬路不規范,該怎么辦?
對此,交管部門表示,首先作為機動車來說,遇到人行橫道首先第一個動作是減速,對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做出禮讓,因為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也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因此遇到行人闖紅燈時,對于沒有禮讓斑馬線的機動車,交管部門并沒有進行處罰。
長江日報記者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