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已盛夏,湖北多地“火力全開”,高溫預警步步升級。炎炎夏日里,社會的正常運轉離不開高溫勞動者的辛勤汗水,而在“燒烤”模式之下,高溫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能否得到保證?
得民心的好政策屢屢被架空
高溫下戶外作業,是對勞動者體力、意志的大考驗。無論是忍受炙烤的執勤交警,還是奔波在驕陽下的外賣小哥;無論是攀上鐵塔的電力檢修工,還是揮汗如雨的環衛工……
致敬高溫下的勞動者,將一系列高溫政策執行到位,對他們來說,既是一項暖心的政策,也是一項“清涼”的政策。以高溫津貼為代表的高溫勞動保障政策,體現出尊重勞動者的價值取向和濃濃的人文關懷。
2012年國家出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從各方面保障高溫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對高溫津貼的發放也作了明確規定。各省還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了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和實施辦法。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執行,但現實中,仍有部分勞動者不知道高溫津貼“長什么樣”。尤其在一些中小企業,以飲品代替高溫津貼,或干脆不提也不發高溫津貼的情況比比皆是。
高溫津貼是勞動者正當權利
一些員工也想領取高溫津貼,但是誰會愿意在這樣的“小事”“小錢”上跟公司起沖突呢?高溫津貼遭遇現實困境,使這樣一項得民心的好政策屢屢被架空。
名正言順的高溫津貼,為何會發得這么艱難?究其原因,一些企業和單位認為高溫津貼是一項福利,發不發全憑老板的“心情”,或根據企業效益來彈性決定。
還有的覺得高溫津貼只是一種倡導,不具備強制性要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意味著高溫津貼性質上屬于工資。既然高溫津貼是工資中需要單獨列項的名目,那就是高溫勞動者應得的收入,是勞動者正當權利的一部分。
打折扣?監管部門請硬起來
高溫津貼是停留于“紙上”,還是落實在行動上,關系到勞動者真真切切的獲得感。
高溫津貼的發放,不是想發就發,不想發不發,而是必須發、應該發。尤其對受高溫影響較大的露天作業者,高溫津貼必須作為硬性規定發放到位,不能打折扣,也不能彈性執行。
不發高溫津貼,實際上是不尊重勞動者的表現。廓清認識上的誤區,只是第一步,要想高溫津貼“夢想照進現實”,沒有監管部門的督促不行,沒有強有力的約束不行。如果發與不發高溫津貼,對企業而言沒有絲毫影響,那么有幾家企業會自覺遵守?
只有監管部門硬起來、強起來,對一些重點行業領域進行專項督查,讓逃避或拖欠職工高溫津貼的企業受到應有的處罰,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良性引導,才能保證高溫津貼這一法定權利不被旁落。
作者:湖北日報評論員 艾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