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記者李慶通訊員劉嘉實習生徐昀岫)擁有三套房產及一家實繳注冊資本1000萬元公司的99.5%股份及其他財產,卻拒不償還借款,在法院執行期間還出國旅游。記者昨悉,這名“賴老板”陳某被司法拘留后已于本月初還清欠債。
2016年5月,陳某向賀先生借100萬元用于資金周轉,約定當年12月25日前償還本息。因逾期未還,他于去年6月被起訴至武昌區法院,經調解與賀先生達成協議,于今年2月10日前一次性償還100萬元本息。直到今年4月,見陳未履行還款協議,賀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查證,陳某名下三套房產,而就在案件執行期間他還前往泰國旅游半個月,已屬高消費行為。6月22日,武昌區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天。
被拘留后,陳某態度明顯轉變,主動向執行法官承認錯誤表示后悔,他主動讓兒子償還欠款100萬元,并由兒子作擔保承諾盡快償還余款,法院提前一周解除對其拘留。隨后不到兩個月,陳某償清共計155.6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