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中國醫師節”到來前夕,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關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推動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明確提出保障醫務人員的各項基本權益。合理安排休假、調整薪酬、保障醫務人員人身安全……諸多社會關心的問題都涵蓋其中。
保障休息休假
超負荷工作是很多醫生的工作常態,此次出臺的《意見》就將“合理安排醫務人員休息休假”放在保障醫務人員基本權益的首位。
《意見》提出,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有關要求,合理設置工作崗位,科學測算醫務人員工作負荷,根據測算情況合理配置醫務人員,既滿足醫療服務需求,又保障醫務人員休息休假時間,同時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醫務人員按照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實行的,經醫務人員本人同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延長工作時間、應休未休的年休假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薪資福利要漲
在薪資福利方面,《意見》 明確提出,要切實改善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意見》提出,嚴格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人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推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擴面提升深化,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進行分配,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推動公立醫院編制內外人員實現同崗同薪同待遇。
同時,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落實風險較高、工作強度較大的特殊崗位薪酬待遇并給予適當傾斜。
此外,《意見》還提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為醫務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落實醫務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醫務人員建立補充保險。根據醫務人員承擔的醫療服務風險,購買醫療責任險。
人身安全要有保障
近年來,傷醫案件頻發,使醫務人員的執業安全受到公眾關注。此次《意見》也特別將保障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納人其中。
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深人開展“平安醫院建設”,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
按照《意見》,二級及以上醫院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建立應急安保隊伍,開展必要的安檢工作,安裝符合標準要求的監控設備。
醫療機構實行住院患者探視實名登記制度,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在醫療機構內部設立警務室,確保患者與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會同公安等部門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活動。
減少職業危害
在醫務人員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方面,《意見》也提出指導要求。
《意見》要求,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職業危害及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的教育,引導醫療機構重視醫務人員的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加強醫務人員職業暴露的防護設施建設和設備配置,做好職業暴露后的應急處理。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強化醫務人員勞動安全自我防護的意識,通過規范醫療操作、疫苗接種、放射防護、
物理隔離等方式,減少醫務人員在職業環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
餐飲質量要提高
除了保障休息休假、提高薪資待遇等,本次出臺的《意見》還涉及到了后勤保障問題。
《意見》提出,醫療機構應當加強以關心關愛醫務人員為重點的文化建設,各級負責同志應當主動深人臨床—線,與醫務人員交朋友,著力改善醫務人員工作環境和后勤保障條件,關注醫務人員身心健康。
通過提高職工餐飲質量、改善值班保障條件、開展假期子女托管、提供青年職工公寓、協助新進職工落戶、定期開展職工體檢等方式,解決醫務人員后顧之憂,使醫務人員舒心、順心、安心地開展工作。
醫務人員要有話語權
按照《意見》要求,未來在醫療機構的管理方面,醫務人員也將有更多話語權。
《意見》要求制定醫院章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工會法》有關規定,完善工會制度建設。工會依法組織醫務人員參與醫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在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之間的紐帶作用。
醫院研究經營管理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充分聽取醫務人員意見,調動醫務人員參與醫院管理的積極性。推進院務公開,落實醫務人員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拓展職業發展空間
此次《意見》還提出,要扎實做好醫務人員的培養培訓。鞏固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積極參與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加大對畢業后醫學教育的政策傾斜和投人力度,調動教學雙方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意見》強調,醫療機構要積極為醫務人員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拓展職業發展空間。注重醫務人員職業素養和人文關懷的教育,通過崗前培訓等方式培養醫務人員崇高的職業精神,增強責任感、自豪感、認同感。據中新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