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 郭金富)今年5月,一名21歲的空姐被滴滴司機殘忍殺害,在輿論上還未完全平息之際,又一起滴滴司機殺人案引發輿論嘩然。
8月24日下午,浙江溫州樂清市女孩趙某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縣,向同學發送“救命”訊息后失聯。同學在當天下午2點多時接到趙樂的求救信息后,多次聯系滴滴客服,希望滴滴方面提供司機的聯系方式和個人信息,但得到的回應均為“請耐心等候一小時”,直到晚上8點,滴滴方面才將司機信息提供給警方。
8月25日,警方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鐘某,該滴滴司機鐘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奸,并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截至目前,該輿情信息全網近6萬條,分布在多個平臺,其中微博成為了輿論主戰場。隨著滴滴司機鐘某奸殺女孩趙某細節的曝光,網約車再次被放大聚焦,輿情持續高燙,輿論場大有猛火烘烤之勢。
網約車平臺或面臨十字路口
滴滴司機殺人案,除兇手外,首當其沖的矛頭便是滴滴公司。近幾年,網約車給人們出現帶來了便利,也節約了出行成本。但是,與此同時,各種各樣的問題、矛盾也接踵而來。滴滴打車、神州專車、斑馬專車……各網約車平臺都紛紛在想方設法地搶占市場份額。滴滴打車無疑是目前使用率最高的平臺,但是,在擁有更多的受眾時,它的問題、遭到投訴也更多。
近日,滴滴司機殺人案再一次將滴滴公司推上了輿論浪尖,網民討伐、譴責、辱罵等負面情緒成為了輿論主流。而官方和非官方媒體也紛紛發聲譴責,如人民法制網發布的《滴滴,在人命面前,道歉算什么?》、上游新聞發布的《剛剛,滴滴順風車全國下線!估值5000億的巨頭:沒有向善就是作惡!》、ZRKER發布的《滴滴命案:每個“假如”都是滴血的漏洞!》,均對滴滴公司進行了譴責。雖然,在8月25日,滴滴發布《對于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在8月26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發布《關于樂清順風車事件的自查進展》,但從輿情應對的角度分析,滴滴公司的兩份聲明均有待商榷,無法平復民憤。
《對于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中,語句拖沓、辯解無力、翻引往事,令讀者深感壓抑。如解釋“為什么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時,連用了3個“無法”,有明顯推卸責任之嫌。在網民普遍憤慨,輿論以負面為導向之際,此言此語,無非火上澆油。又比如《對于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特別單起一段,講述殺人司機前一天被乘客投訴,客服沒有及時進行調查,這不就是在給自己挖坑打臉嗎?對此,網民便可直接追問,為何前一天收到投訴不調查?明顯是將滴滴公司管理不善放大,引來更多的抨擊。
第二份聲明《關于樂清順風車事件的自查進展》中,追責處罰起到了輿情降溫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在端正態度時,強調“有幸服務了十多億次出行”,有洗白之意。殊不知,在服務行業,即便是百年老店、500強企業,一次致命的錯誤,也會引來滅頂之災。所以,此時此刻講成績是不恰當的,是令人反感的,人們往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
隨著滴滴公司8月27日在全國范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網約車平臺的發展也走到了轉型升級的路口,如何盤活運用好現有資源、市場,如何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務,如何對結構優化和強化滴滴司機管理,這些問題都將是網約車再次瓜分市場蛋糕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網民在多次遭遇直接或間接的網約車煩惱時,也會在輿論上對出行服務升級換代形成壓力和助力。
監管部門需亮劍
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在接到報案時,雖說及時聯系了滴滴公司,但卻未能第一時間獲取滴滴司機的相關信息,也間接地錯過了最佳營救時間。雖然案發第二天就把兇手緝拿歸案,屬于加分項,但受害者已回天乏術。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同樣需要反省,該局在25日晚獲悉相關情況后,要求滴滴平臺立即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其在浙江區域的順風車業務。但網絡輿論也似乎不太買賬,稱其“事后諸葛亮”。
地方的職能部門、監管部門,在面對繳稅大戶,重點企業時,管理時考量的因素較多,往往導致監管滯后嚴重,被人詬病。當然,這其中不乏客觀原因,但主觀原因也不可忽視。
如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在接到報案時,未能及時獲取滴滴司機詳細信息。對此,有網友進行了評價,“風襲人低眉”表示:可能是我電視看多了,一直以為警察出馬,立刻就能獲得想要的信息。作為國家打擊暴力的強力執法機構,對于企業也應該要態度強硬,不能向客服的“程序推托”妥協。即使電話溝通不順利,也應該找上門去,向企業亮劍。就當前輿論走勢來看,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因抓捕及時,和滴滴公司負面輿論旋渦已形成,網民還未大規模的對其問責,但不排除后續可能發生的輿論異變。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作為直接管理單位,對于滴滴司機殺人案,緊急約談了滴滴平臺浙江區負責人,并表示滴滴平臺順風車業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從滴滴公司《對于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中,即可發現樂清順風車是長期存在安全隱患的,而并非近期才發生的。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對于網約車的監管、懲戒均有缺位的情況,且在接受采訪中,僅說了對滴滴公司的處理,并未對自身工作職責和管理調整有具體說明,十分容易被網民抓住把柄。正如網友說的:這不是下線的問題,是管理的問題,順風車下線不代表快車就不會出問題。
回顧事件始末,令人感覺滴滴公司有店大欺客之嫌。如網友“沒頭腦和布高興”所言:畫個重點:警察去要信息,滴滴也沒給。這對于我們的監管部門而言,被企業“店大欺客”則就有些不光彩了。管理方、執法方無法強有效地使用手中的權利,甚至還在大企業面前畏手畏腳不敢亮劍,著實讓輿論擔憂。監管部門應該是懸在被監管方頭頂的達摩斯之劍,讓他們時刻謹言慎行,時刻保持清醒。
該輿情雖已告一段落,但留給監管部門的卻是一番反思:如何磨劍、亮劍?如何更好的使用好公權力?這是下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