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饒純武、通訊員丁其剛、丁珮)妻子在房產公司售樓部擔任售樓員,可提供新房房源;丈夫在外開辦房地產顧問公司,負責拉客源,夫妻以收取“茶水費”為售房條件,暗中收取35萬元。8月28日,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武漢市東西湖區一家房產公司售樓員劉某及丈夫曾某雙雙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子劉某現年44歲,在東西湖區金銀湖一家房產公司售樓部擔任了17年的資深售樓員。曾某現年49歲,此前與劉某一起在房產公司售樓部打工,擔任售樓部司機。2013年,曾某辭去司機工作,在金銀湖開辦了一家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并借妻子劉某的便利條件,提供房屋買賣服務。
今年4月初,熟人蔡某要求曾某幫忙購買兩套商品房,蔡某則從2名客戶處收取66.6萬元,將其中35萬元作為“茶水費”交給曾某,曾某遂滿口答應。今年6月底,經劉某在房產公司售樓部運作,2名客戶如愿購得兩套新房。
今年7月4日,蔡某在介紹代購房屋過程中,因收費問題與人發生糾紛,并將人打傷。涉嫌尋釁滋事的蔡某被東西湖區警方刑事拘留。8月下旬,民警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劉某及曾某合伙收取過蔡某35萬元“茶水費”,有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之嫌,遂對兩人進行立案調查,并獲取相關犯罪證據。
8月28日,劉某在售樓部工作人員陪同下,到金銀湖派出所向警方投案自首。隨后,其丈夫曾某被警方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