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游客徐女士前往黃陂蔡店錦里溝景區游玩時,意外看到景區大門外一家餐館門前鐵籠子里,裝有一只長得像“小浣熊”的野生動物。10月19日,長江日報記者探訪得知,這只野生動物并不是小浣熊,而是產自當地的野生動物“貉”,屬保護動物。
19日上午,長江日報記者趕往現場看到,山味居客棧門前馬路對面的排水溝上,擺放著3個鐵籠子。其中一個鐵籠子里,確實關著一只似狗非狗、渾身長著灰褐色毛皮的動物。一名自稱是該餐館工作人員的男子說,這是只野生的狗獾,是當地人在山上放夾子夾住的,重三五斤。
該男子稱,這只狗獾子售價為200元,“你可以買去殺了吃,也可買去將它放生,還可以將它當寵物養。”
長江日報記者隨即將此情況通報給黃陂區警方。
19日中午,黃陂區蔡店街派出所民警、蔡店街林管站工作人員、黃陂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均到現場了解情況。
武漢林業科技推廣站副站長、動物專家杜有順先生在觀看這只野生動物的照片后則說,它不是小浣熊,也不是狗獾,而應該是一只野生貉。貉是“三有”動物,即被列入了《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動物。未經批準,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得捕捉、販賣。
杜有順解釋說,狗獾與貉本就長得很像。在黃陂區錦里溝一帶的山林中,狗獾與貉均是常見的野生動物,普通人容易將這兩種動物搞混淆。
面對民警詢問,該餐館老板張某說這只貉是一名司機寄養在餐館的。
19日下午4時多,河南司機邵某前來黃陂森林公安分局說明情況。
邵某在黃陂石門鎮承包了一個工程,住在錦里溝一家客店里。邵某稱,10月10日晚10時多,他獨自一人開車從石門鎮返回錦里溝住處,他發現車子撞傷了一只小動物。稍后,他將該動物送到錦里溝朋友肖某家,求肖某幫他找個地方喂養它。肖某的岳父就是山味居客棧的老板張某,張某的餐館里恰好備有多只裝動物的鐵籠。
邵某說,他與肖某一道來到張某餐館,求張某幫忙看護喂養動物,“待它完全康復后,就將它放生”。
民警熊俊輝說,對邵某的說法警方將進行調查核實。即使邵某所說的話是真實的,邵某及餐館的做法也不妥當,邵某與餐館長時間囚禁野生貉的行為已涉嫌違法。
目前,黃陂森林公安分局已抽調人員,對此案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并已將相關涉案人員全部控制。
民警熊俊輝稱,他們請動物專家與獸醫,給這只貉作了全面體檢,查明它身體健康。于是,他們分局就派專人將其放歸了大自然。
長江日報記者陳奇雄 實習生夏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