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確定公布黃石市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從今年4月起,黃石市再次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孤兒養育標準。具體調整標準如下。
黃石城區和大冶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700元/月提高至730元/月;陽新縣從630元/月提高至655元/月。黃石城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6720元/年提高至7200元/年;大冶市從6720元/年提高至7600元/年;陽新縣從5820元/年提高至6180元/年。
黃石城區和大冶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從1400元/月提高至1460元/月;陽新縣從1260元/月提高至1310元/月。黃石城區和大冶市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從13440元/年提高至14340元/年;陽新縣從10200元/年提高至10860元/年。此外,全市在供養服務機構內集中供養的城鄉特困人員,統一采用當地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黃石城區和大冶市社會散居孤兒供養標準從1400元/月提高至1460元/月;陽新縣從1260元/月提高至1345元/月。黃石城區和大冶市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標準從2240元/月提高至2336元/月;陽新縣從2016元/月提高至2152元/月。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各項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密集出臺,制度體系日益完善,資金投入持續加大,社會救助水平穩步提升,民生保障安全防線進一步筑牢。
目前,全市共有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約7.3萬人,今年以來累計發放救助資金約1.79億。春節前夕為全市低保、特困人員、孤兒等困難群眾發放慰問金約3378萬元,為低保、特困、低保邊緣等困難群眾發放1月份臨時價格補貼約269萬元。 (記者?吳海峰?通訊員?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