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晚,茅臺集團發布了一則《關于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公告,一時間眾說紛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其實,茅臺主動撤訴,最直接的態度,就是表明了茅臺集團尊重國家決定,有大局觀。作為國有企業,茅臺一直以來堅持國家領導方針和規劃,將黨性和品質放在第一位。除了提高茅臺人的政治素養和黨性外,茅臺集團還積極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將中國傳統文化依托在茅臺酒之上,進行國際化傳播,同時開展各類社會公益活動。為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做出巨大貢獻。據不完全統計,僅“十二五”以來,茅臺集團累計投入90億元用捐資助學、扶貧濟困、環境保護、支持地方政府改善交通環境等方面。
想必會有人驚訝,茅臺為何十幾年之久堅持申請“國酒茅臺”商標注冊?這就得從“國酒茅臺”這四個字說起,1949年開國大典之際,周恩來總理在中南海召開會議,確定茅臺酒為開國大典國宴用酒,并在北京飯店用茅臺酒招待嘉賓,從此每年國慶招待會,均指定用茅臺酒。在接下來與各國的外交和重大會議上,茅臺酒也都成為融化歷史堅冰的“特殊使者”,并無數次作為國禮,贈送給外國領導人。
茅臺持續17年申請“國酒”商標均未通過的背后,顯然不是“國酒”頭銜的誘惑在支撐,而是茅臺人對“國酒”品質的追求在鞭策著他們!縱觀茅臺歷史,一列列獎牌獎杯便是最好的證明:1952年全國第一屆評酒會位于四大名酒榜首;1963、1979、1984、1989的全國評酒會獲得金質獎;2017年第11次上榜胡潤品牌榜,位居酒類品牌榜首……歸根結底,“一心一意做好產品”才是一個品牌經久不衰的核心所在,顯然,茅臺深諳此道。
從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贏得金獎到1953年正式成立,再到如今的“千億茅臺”,茅臺集團這一路走來并非一帆風順,期間也是經歷了重重困難,在無數茅臺人的堅守和拼搏中漸漸壯大的,如今茅臺酒成功走向世界,向“千億”目標進發,是一代又一代的茅臺人來之不易的結果。“國酒茅臺”商標肯定,自然是對茅臺的肯定,但這絕對不能成為茅臺人的最終目標,茅臺人一直堅守的,是對“酒”這個字的堅守,追求的也是不可替代的世界第一白酒,這個第一,不僅名氣第一,品質、文化、內涵、責任也要第一。撤訴,是因為茅臺珍惜來之不易的局面,也體現茅臺集團的目標和重點,不在于是否擁有“國酒茅臺”的商標,而在于大家是否真的認可的“國酒”這一高度。
雖然茅臺酒一直未注冊“國酒茅臺”商標,但是,悠久的釀造歷史、復雜的釀造工藝、深厚的釀造文化,以及歷史上在我國政治、外交、經濟生活中發揮的獨特作用,這一切因素賦予茅臺無可估量的品牌價值,進而使得茅臺能得到消費者的偏愛,在國人心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從茅臺酒的品質來說,它依托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和堅守傳統釀造工藝,從“一到十”百分百釀造高品質白酒,讓其成為世界一流的蒸餾白酒,并保持了世界的獨一無二性。在日積月累的口口相傳和人們對于茅臺酒的認可中,茅臺早已在許多人心目中成為某種意義上的國酒。
茅臺撤訴聲明中提到:“我們也將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與廣大兄弟企業和衷共濟、同心攜手,盡心盡力維護好白酒行業來之不易的競合發展生態,維護好數代茅臺人鑄就的良好發展局面,努力推動白酒行業不斷向好”。隨著消費升級迭代,以高端酒為首的白酒行業正步入新格局,茅臺作為行業巨頭,此番及時撤訴并致歉,不僅贏得了國家方面的認可,行業兄弟企業的高度擁戴,同時樹立了“酒業好榜樣、行業好大哥”的良好形象以及一個大品牌的大擔當。
“國酒”商標注定只是一個正式意義上的稱呼,一個代號。有責任有擔當、始終如一地追求品質才是茅臺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