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訊(通訊員 潘星)“感謝檢察機關對我的申訴高度重視,專門組織召開聽證會,還邀請人民監督員和律師對我的案件進行審查聽證,我十分感動。”5月30日上午,申訴人崔某某在武昌區檢察院組織的申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上如是說到。
被害人崔某某因不服武昌區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決,于2018年2月27日向武昌區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院依法告知其補充相關材料,并于2018年3月13日作出受理決定。
為充分保障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會議特別邀請2名人民監督員和1名律師擔任聽證員,全程參與案件的公開審查。聽證會上,申訴人崔某某首先充分闡述了主要訴求及理由。他認為法院判決中認定的詐騙金額少于實際發生的詐騙金額,且法院判決后長達4年才向其送達判決書,要求檢察機關依法對法院監督糾正,并要求原案被告人退賠詐騙款項。隨后檢察官詳細介紹了復查案件的主要工作情況,調取案件偵查、逮捕、審查起訴及審判環節卷宗材料后審查的初步意見和法律依據,并針對申訴人所提出的3點訴求,逐一進行了釋法說理。檢察官逐條闡明了檢法兩家認定犯罪性質、犯罪金額的法律依據,根據量刑規范化的規定,對張某某的量刑適當。
因此,法院在案件的實體處理上并無不當,但是在判決后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將判決書送達被害人,擬向法院提出書面檢察建議,建議審判人員在審判過程中規范辦案程序,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人民監督員及律師代表認真聽取了申訴人和檢察官的發言,并圍繞案件焦點問題進行了提問。律師代表向崔某某介紹相關法律知識,結合司法實踐,耐心解答了其內心困惑。聽證員對本案進行了認真的評議并得出最終評議意見,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初步處理意見,并建議檢察機關盡快向法院提出書面檢察建議,真正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
聽證會結束后,崔某某表示檢察機關對其訴求高度重視,不僅開展了大量復查工作,而且執法辦案公開透明,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公開聽證,讓自己暢所欲言,充分表達訴求,專業律師還進行了法律宣傳,解開了自己幾年來對法院判決不服的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