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2月25日訊(通訊員 劉姍姍)眼睛干澀不適,27歲女白領連著用了一周的眼藥水,不料竟然變成“兔子眼”,視力只剩下0.1,在醫院檢查確診為細菌性角膜炎,原來使用的眼藥水“過期”了。
家住后湖興業路的李雪今年27歲,是一名美工,每天上班長時間盯著電腦屏幕,晚上還經常熬夜刷手機。上周,她感覺眼睛干澀難受,從抽屜里翻出來一瓶眼藥水,一看還有兩個月的保質期,就滴了幾滴。接下來的一周,她只要眼睛不舒服就用眼藥水。這兩天,李雪的眼睛開始出現紅腫,而且不停地流眼淚,眼睛紅得像“兔子眼”。而且,雙眼視力下降得很厲害,看東西模糊不清,完全無法上班。李雪這下慌了神,趕緊前往附近的武漢市中心醫院后湖院區就診。
接診的眼科醫生楊萬舉對其眼部進行了詳細檢查,發現其角膜紅腫、發炎嚴重,視力只有0.1。醫生仔細看了下她帶過來的眼藥水,詳細詢問了解到眼藥水是她半年前開封剩下的,最終確診她是因為使用了“過期”眼藥水導致的細菌性角膜炎。李雪很是納悶,眼藥水保質期明明還有兩個月,怎么就過期了?眼科主任項奕解釋,眼藥水的保質期不等于使用期。一般眼藥水的保質期有一兩年,如果不開封可以在此期限內一直存放。但如果開封后,眼藥水的保存環境發生了改變,藥液容易被空氣中的微生物和細菌污染,時間越長越容易滋生細菌。
眼科主任項奕介紹,眼睛出現干澀、發癢后,很多人習慣滴幾滴眼藥水,由于每次用量很少,一瓶眼藥水很難在短時內用完,有些人覺得扔掉又可惜,就擱置在家里了。眼科門診經常會碰到使用過期眼藥水導致角膜發炎的患者,如果不及時治療,還可能引起角膜潰瘍,視力下降,甚至會導致失明。
專家提醒,雖然說眼藥水開封后要盡快用完,但也不能頻繁過量使用眼藥水。市面上大多數的眼藥水含有防腐劑,過量使用眼藥水會造成防腐劑沉積在角結膜上,損傷角結膜。
因此,眼藥水開封后最好在一個月內使用完,超過一個月,即使眼藥水外觀沒有改變,也不能再用。必要時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眼藥水,在滴眼藥水前最好先洗手,避免手上的細菌進入眼睛引發感染。注意眼藥水瓶口不要接觸到睫毛,否則會增加感染的風險。
責編:朱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