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納稅人可享受四項稅前扣除項目
據悉,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2023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和2022年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今年3月新納入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項目。家里有嬰幼兒的父母,今年就需要提前進行填寫及確認信息。
根據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具體扣除方式上,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由夫妻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這項政策的出臺,意味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覆蓋了一個人的養、育、學、病等全生命周期。
這幾種情形可享受稅前扣除
據了解,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稅務機關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