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湖南省食藥監局通報,在該局組織實施2017年度省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中,發現1批次食品經檢驗不合格,237批次食品經檢驗合格。其中不合格產品產自山東聊城。
據不合格名單顯示,該不合格產品為冷凍雞胗(生制品),由湖南步步高連鎖超市益陽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其生產企業為聊城莘縣伊穆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妥因代謝物。
據悉,呋喃唑酮是一種硝基呋喃類抗生素,可用于治療細菌和原蟲引起的痢疾、腸炎、胃潰瘍等胃腸道疾患。呋喃妥因別名硝基呋喃妥因,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系統感染。這兩種藥物同屬硝基呋喃類,我國在2002年3月由農業部發布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中將硝基呋喃類列為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
對抽檢中發現不合格食品經營單位,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益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責令經營企業及時采取停止銷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并對相關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相關報道: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