鱖魚、烏鱧等鮮活水產品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藥物問題仍較突出。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新一期通告稱,在水產品專項整治抽檢中,北京、石家莊、沈陽和廣州等多地水產品檢出禁用藥物,其中,廣州7批次水產品上黑榜。
總局表示,從抽檢結果反映了鱖魚、烏鱧(黑魚)等鮮活水產品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藥物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通告名單顯示,廣州7批次水產品檢出禁用藥物分別是:家樂福超市(廣州市天河區中員村恒隆街3號)的鯽魚檢出孔雀石綠;百佳超市(廣州市天河區蘭亭街2號天河都市廣場2-3層)的黑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金點水產(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肉菜市場)的鱖魚檢出孔雀石綠;共和西農貿市場左手第二家檔口的桂魚檢出孔雀石綠;南沙海圈檔(廣州市越秀區共和西路61號東園市場)的桂魚檢出孔雀石綠;廣州市荔灣區黃沙大道西豬欄街14號黃沙水產商貿中心的廣峰水產(桂魚)檢出孔雀石綠、廣記水產(多寶魚)檢出呋喃它酮代謝物和大佬水產(桂魚)檢出孔雀石綠。
針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藥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經營不合格水產品的經營單位進行立案調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