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集中發布一批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公布今年8月~9月飛行檢查組對上海農工商黃山經銷有限公司浦東分公司、上海天綠茶葉有限公司、黃山市祁門華康茶業有限公司、安徽蝠牌生態茶葉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市萬順茶葉精制總廠、六安市齊頭山茶業有限公司6家茶葉生產企業的飛行檢查結果,并要求企業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
檢查結果顯示,以上企業不同程度存在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不完整,防蠅、防蟲、防鼠等設施不健全,企業倉庫未分區存放等問題。針對飛檢中發現的問題,總局要求以上企業積極配合轄區食品藥品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并要求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適時公布整改及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