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降低農村集體聚餐風險,近日,洛江區將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區2018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全力支持全區86個行政村(社區)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投保工作,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減輕食品安全風險負擔,促進農村集體聚餐管理水平的提高。
食品安全責任險 最高可獲賠5萬元
據悉,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在保險生效的一年內,為本轄區因農村集體聚餐而發生的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損害,依法可獲得經濟賠償的自然人,提供相應的賠償。賠償標準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50萬元,全年累計賠償限額為300萬元,每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5萬元,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金額為1萬元。
食品安全出問題保險公司理賠
食品安全責任險投保后,一旦發生因農村聚餐而引發的群體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原本由辦酒席人和農村廚師所承擔的經濟賠償,可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這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體系,同時也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據悉,近年來,洛江區食藥監管部門持續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出臺《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聚餐備案、流動廚師的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培訓等工作的制度要求。同時,還聘用了142名專職網格員、15名專職協管員,協同監管人員,深入村居角落,做好聚餐備案、監廚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監管,為農村食品安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