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獲悉,2月27日,江西省首家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在省食藥監局備案,其備案信息在省局門戶網站予以公告。這標志著江西省網絡食品經營監管更加依法規范。
江西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規定,我省印發了《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省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省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通過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后,方可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服務或從事網絡食品交易。
江西省食藥監局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網絡食品經營監管,督促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食品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網絡食品經營“線上”“線下”同標同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