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寶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寶雞永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的月餅在去年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監督抽檢中不合格,被處罰 5萬元。此事對各食品生產企業是一個警示,《食品安全法》的紅線千萬不能碰。
在2017年秋季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月餅抽檢中,寶雞永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于 2017年 9月 4日生產的草莓味和哈密瓜味的廣式月餅抽檢不合格。該公司當日共生產草莓味和哈密瓜味的廣式月餅 28件,共計 98公斤,已全部銷售。在抽檢發現問題后,公司發出了召回公告,但未召回不合格產品。后經調查發現,之所以出現不合格產品,是因為配料工私自添加、質檢部門把關不嚴導致。針對發現的問題,寶雞永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整改:對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配料工予以辭退,并擬招聘有經驗技術的專業人員;組織員工學習、培訓,提高企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但是,該公司在生產經營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食品安全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扶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 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對舉報的違法行為若查處屬實,必將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