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近期,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組織抽檢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飲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和食糖等6類食品395批次樣品,有4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其中,蘇寧易購銷售的2批次蘇打水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據悉,2批次不合格蘇打水分別為光能蘇打水(無汽)飲料和綿柔超純蘇打水(無汽)飲料,由重慶鴻兆標典食品有限公司出品、漯河市光能飲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產,在蘇寧易購標典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重慶標典商貿有限公司)銷售,2批次產品中菌落總數均超過了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一個飲料樣品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CFU/mL。菌落總數超標可能是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等導致,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另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產品為線下銷售。其中1批次為綿陽富臨百盛廣場有限公司大都會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光友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光友嫩肉粉,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03g/kg)高出23.3%。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如果使用過量,則會造成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食用淀粉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當不超過0.03g/kg。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亞硫酸,亞硫酸對胃腸道有刺激作用,還會破壞食品中維生素B1,影響人體對鈣的吸收。
另1批次為廣東永旺天河城商業有限公司廣州東方寶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九制李,檢出鉛(以Pb計)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mg/kg)高出51.0%。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注:九制李生產日期為2017-8-8,應按照該標準執行。2017年9月17日,該標準被GB 2762-2017代替。)中規定,水果制品中鉛的限量值不得超過1.0mg/kg。蜜餞中鉛超標可能是企業在生產時未對原料進行嚴格驗收,或為降低產品成本而采用劣質原料,由生產原料或輔料帶入到產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河南、廣東、四川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廣東、重慶、四川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相關報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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