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十堰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公告稱,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市局近期組織抽檢餐飲食品、酒類、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類食品共28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餐飲食品2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酒類2批次、飲料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十堰鄉情茶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生產企業標稱為湖北節接高糧油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酸值檢出值為3.2 mg(KOH)/g,標準規定為≤2.0 mg(KOH)/g,檢驗機構為武漢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市食品藥品綜合執法支隊、竹溪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