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林女士在海口坡博路一家名為酷鋪鮮生鮮超市購買了一瓶椰汁飲料,喝了一口才發現,飲料已經過期超過半年,隨即要求店家給說法,并向食藥監部門進行了投訴。
“我們趕到現場,確實發現了一罐過期的椰汁飲料,生產日期是2016年12月份,過期超過半年了。” 海口市龍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金盤所食藥監人員介紹,目前該所已經將過期的產品進行了登記處理。
對此,超市店長表示,過期飲料應該是工作人員在取貨時拿錯混放了,才導致上架被消費者買到,是店內疏忽。對于為什么不及時將過期的產品銷毀或清除,該店長表示只有該瓶飲料錯放,其他產品都及時清理。
目前,食藥監部門要求該超市進行整改,對店內商品進行檢查,及時清除可能存在的其他過期物品。對于此次的過期飲料,食藥監部門正在走相關驗核程序,再確定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