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訂共涉及17種農藥,其中溴氰菊酯在部分農產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未改變,僅變更為臨時限量。其余16種農藥的殘留限量值做了修訂,具體修訂情況見下表1,從表1可看出最大殘留限量均放寬了要求。
表1 新舊限量比對表
歐盟在農藥殘留限量方面的規定一向較為嚴格和全面,中國在制修訂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時也會借鑒和參考歐盟的法規。食品伙伴網將本次歐盟農藥修訂單(EU) 2018/832與中國GB 2763-2016進行比對發現:
本次修訂的農藥中有5種農藥在中國GB 2763-2016中沒有規定,具體見下表2。
表2 GB 2763-2016未做規定的農藥名單
歐盟修訂單(EU) 2018/832與中國GB 2763中出現同種農藥用于同種食品的情況不多,僅有以下五項,見下表3,可看出,歐盟比中國嚴格的限量要求有3項,比中國寬松的限量要求有2項。
表3同種農藥用于同種食品的限量比對
整體來看,歐盟本次農藥殘留限量修訂單限量要求與中國GB 2763-2016相同點不多,出口歐盟的食品企業需關注此次歐盟修訂單,對出口產品農殘監測指標做適當調整,查看歐盟修訂單(EU) 2018/832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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