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藥監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和方便食品等4類食品39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6批次,不合格10批次,快將這些食品列入黑名單。
不合格食品中,方便食品占9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超范圍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菌落總數、霉菌超標。
其中,金城江區東江長排村銷售的標稱“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廠”生產的“火爆牛辣巴”樣品(商標:金盟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4-15,規格:250克/袋)、平南縣大安鎮志海雜貨店銷售的標稱“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廠”生產的“加長辣條”樣品(商標:金盟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5-4,規格:250克/袋)、大新縣鴻利達食品批零部銷售的標稱“柳州市柳江縣湘仔食品廠”生產的“光頭強(調味面制品)”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6-3,規格:30克/袋)、貴港市港北區惜緣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福又來食品廠”生產的“百味絲(調味面制食品)”樣品(商標:福又來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3-30,規格:26克/袋)、平南縣丹竹鎮家芳雜貨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望海食品廠”生產的“花花公子(調味面制食品)”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5-15,規格:26克/袋)、平南縣丹竹鎮家芳雜貨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玉和食品廠”生產的“老上海(調味面制品)”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5-19,規格:22克/袋)、忻城縣城關群蘭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柳州市柳江縣湘仔食品廠”生產的“花花公子(調味面制品)”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3-14,規格:28克/袋)共7批次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其中的花花公子(調味面制品)還同時檢出了菌落總數超標。
另外,平南縣平南鎮嘉梁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玉林市湘旺食品廠”生產的“海苔米線(調味面制食品)”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5-13,規格:22克/袋)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不允許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本次抽檢出現超范圍使用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為了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還有1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為平南縣大安鎮浩業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廣西梧州港威龍保健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淮山蓮子糊”樣品(商標:雪伯龍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4-26,規格:180克(6.32OZ)/袋),該產品檢出霉菌超標。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霉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本次監督抽檢發現1批次方便食品樣品存在霉菌超標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產加工過程未按要求嚴格控制衛生條件,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方便食品外,還有1批次蔬菜制品也檢出不合格,為:博白縣城區聚和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防城港市防城區易寶食品廠”生產的“甜酸脆椒”樣品(商標:易寶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4-22,規格:370g/瓶)。該產品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檢出值為0.19g/kg。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根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最大殘留量為0.1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廣西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40期總第161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