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選購保健食品時不少消費者已經知道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和批準文號,細心的消費者會發現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有多種形式,而且有很大的差距,那么為什么我國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會有多種形式呢,不同形式的批準文號有什么含義呢,食品伙伴網將為您詳細介紹。
1996年,原衛生部發布《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在我國被納入法治管理,開始實行審批制度,保健食品的評審監管工作開始走向科學、規范的管理,自此我國的保健食品行業開始進入正軌并蓬勃發展至今,期間由于負責審評審批及備案的國家職能部門的變動,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格式也隨之變動。因此要介紹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需要結合我國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及備案的職能部門的變化來綜合說明。
另外,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三條規定,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有效期為5年。而在2005年7月1日前批準的保健食品,其批準證書均未載明有效期。因此2005年7月1日至今被批準的注冊類保健食品均需要在批準證書有效期屆滿前進行延續注冊申請,在2016年7月1日后完成延續注冊的產品,其批準文號格式變為“國食健注G/J20******”,其4位年代號和4位順序號與原注冊證書保持一致。
小結
以上為食品伙伴網結合相關標準法規梳理總結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介紹,食品伙伴網將對保健食品及其他特殊食品相關的知識點進行持續性的更新與分析,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