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2月27日訊(記者張雋瑋 通訊員沈佳)27日,長江日報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自12月31日起,同濟醫院、協和醫院、省人民醫院、中南醫院等17家在漢委屬、省屬和相關部隊醫院對甲狀腺腫瘤、白內障、冠心病等101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付費。
按病種“打包收費”,是目前按項目收費的改革升級版。將按項目收費患者面臨的少則十幾項多則上百項收費項目按病種整合起來,按照病種的治療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均不再單獨計費。各項費用合并為病種收付費標準,醫院按照此標準收費,患者和醫保基金按此標準和有關規定向醫院付費。“這種收費方式的好處,打個比方來說,是不會讓本該得到500元治療標準的患者只得到50元的治療,或者5000元的,縮小了重復檢查、過度醫療、亂收費的運作空間。”解讀文件的的省物價局農醫處表示。
包括同濟、協和、省婦幼等,在漢委屬、省屬及相關部隊醫院共17家公立醫院全部納入此次改革。
記者從101個病種收費列表看到,收費標準主要分為三級和二級醫院兩等。12月31日起同濟、協和醫院暫按三級醫院費用標準執行,運行一段時間后,經醫院與醫保談判協商,再按規定程序確定具體病種費用標準。
根據省衛計委和省物價局的聯合發文,如果實際費用高于病種費用標準,高出部分就由醫院承擔,患者和醫保基金不再付費。在病種治療整個過程中,醫院僅對列入“除外內容”的植入性高值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選擇特需病房價格高出普通病房部分可另行收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據悉,按病種“打包收費”方式由患者自主選擇,進入“打包收費”環節,需與醫院簽訂按病種收費協議,也可自主選擇按項目收費。
省物價局表示,本月底前我省各地二級以上城市公立醫院將全面開始實施。17家醫院的收付費改革與武漢市屬醫院同步進行,并與后者保持銜接。同時,逐步建立病種收付費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醫藥價格變動、適宜技術利用等因素,適時對病種收付費標準予以調整。2018年,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將選取更多常見病和多發病,覆蓋到所有二級及以上縣級公立醫院。
醫院名單: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梨園醫院
湖北省人民醫院
武漢大學中南醫院
湖北省婦幼保健院
湖北省第三人民醫院
湖北省腫瘤醫院
湖北省中醫院
武漢大學口腔醫院
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武漢科技大學附屬天佑醫院
湖北省直屬機關醫院
湖北省榮軍醫院
解放軍武漢總醫院
解放軍161醫院
武警湖北總隊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