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你好”不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理由)
余明輝
這兩天打開知乎APP,你可能會被彈窗提示知乎上線了隱私政策。通過隱私政策的要點簡介和11個章節條款,知乎逐一告知了將如何處理用戶的個人信息,并申明了保護用戶隱私的承諾。對用戶而言,知乎上線專門的隱私政策應是件好事,但卻引發了不小爭議。有用戶質疑,知乎為什么要收集那么多個人信息?不同意隱私政策就無法繼續使用知乎,用戶說不的權利只能是擺設嗎?(4月30日《南方都市報》)
據報道稱,知乎隱私保護協議彈窗僅有“同意”和“不同意”兩個選項,只有當用戶點擊“同意”才能繼續使用知乎。
眾所周知,我國網絡安全法及配套規定等都明確,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并須經被收集者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以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等方式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但根據知乎最新隱私政策,如果同意其條款,知乎會收集用戶姓名、性別、年齡、個人資料照片或視頻、身份證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社交賬號、身份驗證信息、位置信息和日志信息等隱私信息。對此,知乎的回答是為了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其設計新服務,提升現有服務體驗,并在提供服務時,用于身份驗證、客戶服務、安全防范、詐騙監測、存檔和備份用途,確保向用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除此之外,還有精準投放產品和服務信息以及廣告。總之,就是為你好。
盡管如此,知乎如此一律收集用戶諸多信息的做法,必要性、正當性、合理限度等還是不明,有過度收集用戶隱私的嫌疑。
問題是,在這么多明確的法律規定面前,包括知乎在內的相關網絡服務提供者,為什么還敢過度收集用戶隱私信息?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違反必要、正當、合理限度強制收集、侵犯個人隱私信息,將面臨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但就現實來看,出現此類問題受重罰的并不多見。以罰款為例,限度是個人最高5萬元以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這與現實中違法違規者實際可能獲得的巨額利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缺乏必要的違法成本,對違法違規者自然難起到法律震懾作用。
另一方面,雖然目前法律規定網絡經營者收集個人信息,要遵循正當、必要等原則,并經被收集者同意,但何謂“正當”“必要”“同意”等,并沒有相對明確具體的界定,這就給一些別有用心者提供了違法模糊操作的空間。
可見,切實保護用戶個人隱私,要求有關方面要積極行動、協同發力共同來應對。比如,強化執法力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經營者;比如,進一步修改完善個人隱私保護規定,加大處罰力度;再如,通過釋法、修法或完善行業規則等的形式,對網絡經營者收集個人信息何謂正當、必要、同意等進行明確界定,擠壓、消除不法者模糊操作的空間。
本文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