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訊 6月13日晚間,中興通訊發布公告稱,6月29日召開2017年度股東大會,增加三個臨時提案。
三個臨時提案包括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有關條款的議案、關于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以下為中興通訊公告原文: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及增加臨時提案的補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確定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時間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開了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本公司董事會決定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或“年度股東大會”),并已于2018年3月16日發布了《關于召開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以下簡稱“原《通知》”),公告了公司本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審議事項等有關事宜。
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延期召開的議案》,決定延期召開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并授權公司董事長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按照法律法規及《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確定本次會議具體召開時間并發出相關公告。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公司董事長確定本次會議的召開時間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現場會議開始時間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A股股東網絡投票時間為: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的如下時間: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6月28日15:00至2018年6月29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二、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
根據本公司和全資子公司深圳市中興康訊電子有限公司與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達成的《替代的和解協議》,全體董事將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選舉出新任董事之時辭去公司董事職務以及所擔任的董事會下設各專業委員會的職務。2018年6月13日,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股東中興新通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興新”)(截至2018年6月13日,中興新持有公司1,269,830,333股A股及2,038,000股H股,合計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0.34%)提交的三個臨時提案,要求公司董事會將該等提案提交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如下: 特別決議案
1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有關條款的議案
(1)同意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2)同意依法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3)同意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董事會秘書,代表本公司處理與修訂《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相關的存檔、修訂及注冊(如有需要)的手續及其他有關事項。
普通決議案
15、關于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1)選舉李自學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2)選舉李步青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3)選舉顧軍營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4)選舉諸為民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5)選舉方榕女士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上述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1。
16、關于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1)選舉蔡曼莉女士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2)選舉Yuming Bao(鮑毓明)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3)選舉吳君棟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即2019年3月29日)止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人聲明請見與本公告同日發布的相關公告。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
上述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 102 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及《公司章程》第 78 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臨時提案的內容。”公司董事會對上述臨時提案進行了審查,認為中興新具有提出臨時提案的資格,且上述臨時提案的內容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將上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鑒于此,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將增加至十六項,具體如下: 1、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報告(含經境內外審計機構審計的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財務報告);
2、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3、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4、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總裁工作報告;
5、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6、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7、公司關于聘任二〇一八年度境內外審計機構的議案(需逐項表決);
8、公司擬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需逐項表決);
9、公司關于申請二〇一八年衍生品投資額度的議案;
10、關于為海外全資附屬公司提供履約擔保額度的議案;
11、關于為中興通訊(香港)有限公司債務性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12、關于調整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的議案;
13、關于公司申請二〇一八年度一般性授權的議案;
1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有關條款的議案;
15、關于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16、關于選舉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議案13、14為特別決議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其他議案為普通決議案,其中議案7、8需逐項表決。議案15、16采用累積投票方式進行投票。
本公司預計向股東支付股息的日期為2018年8月20日,《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待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原《通知》列明的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開地點、召開方式、股權登記日等內容不變。《關于召開二〇一七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完整版)》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經修訂的表決代理委托書請見附件2。股東根據原《通知》已交回確認回條仍然有效。如股東已交回于2018年3月16日公告的原《通知》之原表決代理委托書,則務請注意:
(i)股東在年度股東大會指定召開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向公司交回經修訂的表決代理委托書將撤銷及取替股東之前交回之原表決代理委托書。而經修訂的表決代理委托書(若填寫正確無誤)即視作股東交回之有效表決代理委托書。
(ii)若閣下未能在年度股東大會指定召開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向公司交回經修訂的表決代理委托書,已交回的原表決代理委托書(若填寫正確無誤)仍然有效。對于原表決代理委托書上未載列的上述第14、15、16項議案,如無任何指示,持有原表決代理委托書的股東的授權代表有權自行酌情表決。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