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眾善心被透支,善意被無限利用,破壞的不僅是社會規則,還有基本的道德倫理。
近日,山西臨猗縣政府發布的一則針對“臨猗蘋果滯銷”不當營銷方式的聲明引發關注。聲明中稱,多家電商發布“臨猗蘋果滯銷”的營銷策劃,利用打“悲情牌”營銷臨猗蘋果,給當地果業品牌形象造成了嚴重影響,并且營銷內容有諸多夸大失實之處。對此,電商客服表示商家或涉嫌侵犯肖像權,平臺也會對商家銷售行為進行監督。
農業種植具有極強的季節性,再加上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極易出現“菜賤傷農”“果賤傷農”的滯銷情況。比如這幾天,云南麗江永勝、寧蒗等地5000余噸紫皮大蒜滯銷,價格從往年的每公斤5元跌至0.7元。為了不影響后期大蒜的長勢,有些種植戶直接放話:“只要自己來摘,蒜薹免費送!”至于奶農“用奶澆花”之類的悲情牌,也確實令人無比動容。
發揮電商平臺的優勢,實行全網銷售,的確是解決產品區域性、品種化滯銷的最有效途徑之一。作為時下破解農產品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有效途徑之一,農產品觸“電”不但是一種時髦的方式,也是一種較為有效的解決方案,很多地方的滯銷產品通過電商渠道,不但找到了很好的銷路,還賣了一個相對較好的價錢,避免或者減少了農業種植者的損失,亦是平臺優勢的極好體現。同時,作為救濟的應對方式之一,適當打打“悲情牌”營銷的策略,不但有助于調動各方購買的積極性,開挖消費的潛力,更有助于擴大社會影響面,拓寬解決問題的渠道。
無論什么樣的營銷模式,必須講求真實性原則,同時要避免過于濫用,從而降低此種策略的邊際效應。然而,一些電商客服為充分發揮“悲情牌”的短期刺激效應,將其功能無限擴大和利用,編造或者夸大事實,以博取消費者同情。這樣的結果是,當此種行為被無限夸大和濫用,導致公眾善心被透支,善意被無限利用,破壞的不僅是社會規則,還有基本的道德倫理。
以滯銷為名銷售蘋果、檸檬等商品,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蓄意夸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已經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同時依照廣告法的相關規定,虛假宣傳對消費者形成了誤導,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之所以如此,平臺未能履行監督責任是一個方面,行政監督不到位和處罰缺失是另一個方面。若法律規定的懲戒措施未能執行到位,行為過錯和違法違規不能被有效遏制,那么類似亂象不但難以得到治理,反會因紛紛效仿而愈演愈烈。顯性的案例如何被發現和處理,既是“誰來管”的主體追溯,也是“如何管“的能力之問。
當然還有”管得如何"的結果檢驗。濫用“網售滯銷水果”悲情牌,暴露的依然是網絡治理的缺失,以及治理結果的低效化。一方面應以責任連帶和倒查的機制,促使平臺方主動作為并將關口前移,自覺承擔和履行技術防控的責任,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另一方面,應建立以行政干預為主的權利保護體系,讓媒體發現和消費舉報的線索,轉化成行政介入的引線,確保問題發現得了,違法行徑治得下。
網絡治理需要社會共同參與,違法亂象的解決需要共同治理,群策群力發揮群體的作用。因而必須認識到,濫用“網售滯銷水果”悲情牌是一個很壞的惡例,任由這種現象泛濫只會導致規則的失靈和秩序的混亂。借助輿論工具和媒體監督,在地方聲明的基礎上,還需要后續的行政懲戒來肅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