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利用網絡發布各類求助、募捐、眾籌等“互聯網+公益”越來越多。基于互聯網媒介下的大病眾籌,作為新興公益籌款形式,有覆蓋面廣、傳播速度快、交互性強、籌款快、捐款方便等突出優勢,可以說實實在在的方便了一批亟需幫助的困難群體。
不過,這些網絡大病眾籌平臺在提供籌款的快捷性與便捷性的同時,違法違規進行大病眾籌的現象屢見不鮮。比如,近日輕松籌平臺上,就出現了購買假病歷、集中大規模惡意發起輕松籌項目等違法、擾亂大病患者正常求助的情況。平臺方倒也沒“諱疾忌醫”,其聯合《公益時報》和中國質量萬里行,在業內首次對惡意發起項目的發起人,以“黑名單”形式進行公開。同時,還公布了對相關“黑名單”人員的處理措施。
筆者認為,不管是出于主動還是被動,從聲明反應的態度來看,輕松籌還算誠懇,沒有“護短”,在積極謀求解決這一行業問題的途徑,勇于承擔起這一份責任。作為一家行業領頭企業,為行業的健康、規范發展起到帶頭作用。
偽造虛假信息進行詐捐騙捐,傷害和利用了公眾的同情心,挑戰了社會道德和法治底線。相關負面信息屢次爆出,項目發起的當事人必須得到應有的懲戒。更不應該忽視的是,如何透過一起起詐捐騙捐個案,從制度層面減少和杜絕這些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
對眾籌平臺而言,這需要在規則設計上,對于募捐門檻、資金使用情況等嚴格把關,力圖從“規則”上將騙子拒之門外;同時,俗話說“獨木不成林”,借助社會力量參與到大病眾籌的各環節,形成監督合力,更不可或缺。
比如,嚴格科學考察和審核虛擬網絡背后的籌資主體,是杜絕詐捐騙捐的重要環節,也是外界對公益平臺的期待。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依靠平臺“獨攬”信息審核責任,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難題。最簡單地來說,在入口環節,籌資人發布眾籌項目,平臺審核就需要大量的信息以佐證判斷,這些信息包括身份信息、病情以及社保、商業保險參保情況等,平臺一己之力顯然難以完成,若相關部門與社會力量以合適的機制的加入進來,效果無疑會好很多。
以輕松籌為例,輕松籌在項目審核過程中引入了“群眾舉報”這一環節。因為大病求助的項目傳播依靠的是社交圈,社交圈中的人員對于發起者的情況更加的熟悉,也更接近發起者的生活,這一環節的引入,有效對項目進行了監督。
又比如,為了加強對詐捐騙捐的懲戒,還可以聯合多家眾籌平臺建立項目發起方的信任評價機制,形成聯動,對于不合格的眾籌發起方,可以取消其在平臺進行眾籌項目的發起資格。對于涉嫌違法的,平臺方可以主動和監管部門建立起溝通協調機制,進行治理。
聯合社會力量參與到大病眾籌,筆者認為還包括,社會對大病眾籌應該多一份呵護。目前,公益慈善相對于很多行業仍是新生事物,經過實踐證明,也確實能幫助到部分困難群體,從這個角度而言,更應該多多支持互聯網眾籌平臺的發展。況且,互聯網平臺的一大特性就是公開,互聯網大病眾籌平臺也不例外,既然是公開的,媒體和公眾實質上也能起到重要的監督作用。從本次輕松籌的聲明來看,就是在輿論的監督下,平臺進行改進的一個積極案例。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希望借助此次事件,當事方切實回應社會關切,行業能夠“舉一反三”,走上一條健康發展的道路,滿足社會對公益事業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