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中之重。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要求,武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自2015年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后,近三年來,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明顯提升(2014年0.62%,2015年5%,2016年45%,2017年84.4%),這樣不僅讓公眾感受到行政機關對案件的重視及尊重,也讓負責人傾聽民眾訴求,進而促進雙方更有效的溝通,有利于推行依法行政。
在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的共同努力和司法機關的積極支持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行政訴訟質量大幅度提升,行政機關敗訴率明顯下降;“關鍵少數”擔當意識顯著增強,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升;對當事人的尊重程度顯著加強,行政爭議妥善化解,全民法治意識明顯提高。
今年,市民陳先生(化名)的一處房產因基礎設施建設面臨拆遷,在與征收部門協商時,發現武昌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武昌區房管局)為征收辦提供了該房屋信息查詢服務。陳先生認為,武昌區房管局的行為違法且侵犯其個人隱私,于是提起行政訴訟,將武昌區房管局告上法庭。
2018年5月,該案在武漢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開庭時,坐在被告席上的不僅有律師及工作人員,還有武昌區房管局局長肖亞林。
庭上,肖亞林向陳先生解釋提供房屋信息查詢服務的法律依據和程序合法性,并將相關證據一一展示。
肖亞林說,征收辦按照規定填寫了《武漢市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申請表》,并注明了查詢房屋的具體位置,提供了身份信息和《工作聯系函》,其申請查詢的行為符合《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武漢市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辦法》的相關規定。房管局作為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機構,提供查詢服務并出具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系合法履行法定職責。
最后,肖亞林解釋,房產查詢單上記載的均屬于房屋權利記載的必要信息,未侵犯個人隱私。根據《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狀況(坐落、面積、用途等),房屋權利狀況(所有權情況、他項權情況和房屋權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記機關記載的其他必要信息?!恫樵儐巍飞系臋嗬诵彰?、身份證號等信息顯然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
陳先生當庭表示,認可房管局的解釋。法院一審判決陳先生敗訴,陳先生未再上訴。
庭后,陳先生說,沒想到,這次打官司還學到平時未弄懂的法律知識。最終,他就拆遷補償問題與征收辦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該案只是武昌區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一個縮影。
據武昌區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訴訟法》施行后,為推進該項工作,武昌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并進行專題研究,采取了多種措施,制訂了《武昌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負責人概念,除正職和副職負責人外,還包括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在具體應訴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誰聯系,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案件內容確定出庭的負責人。同時,強調負責人出庭效果,要求出庭負責人須召開庭前會議。此外,還將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績效目標管理,嚴格考核,對未按規定出庭應訴的部門,實行三層監督機制,先由區政府法制辦進行約談,仍未整改的,由區政府督查室在全區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區紀委追究工作責任。
近兩年,武昌區負責人出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全區負責人出庭案件數為448件,出庭率達83%,其中區級領導出庭案件數為255件。2018年1-8月,全區負責人出庭案件數為71件,出庭率達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