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14日,營子區的耿女士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自己上周在超市買的一箱保質期為45 天的某知名品牌牛奶,在飲用過程中有兩袋都出現了質量問題。
“一箱牛奶里先后有兩袋喝著都有點兒苦,之前喝的都沒有這種情況。袋子上寫的生產日期是6 月29 日,保質期為45天,按理說在保質期內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啊。”耿女士說,她以前經常購買這個品牌的牛奶,還是第一次喝出苦味,倒出來能看到牛奶呈白色塊狀小顆粒。耿女士發現味道不對后,就直接把牛奶扔進了垃圾箱。“我這兩次都是直接把牛奶給扔了,也沒想到要去超市索要賠償的事,反正也沒有多少錢,就算我自己倒霉吧。”耿女士說。
針對耿女士的這一遭遇,記者致電12315 消費者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食品變質后消費者享有獲得十倍賠償的權利,同時工作人員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首先要選擇正規商家,如果食品出現質量問題,一定要保留好購物單據和商品證據,并及時撥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12331 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