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3批次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11號),涉及該省不合格產品,但因提供了相關資料而免于處罰。
據了解,該產品為廣州市能嬰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的康敏金氨基酸嬰兒配方粉(抽樣單編號:GC16000503063 ,規格型號:400克/罐,生產日期:2016-05-20),磷、鈣磷比值項目不合格。廣東省食藥監局表示,廣州市能嬰貿易有限公司向廣州市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了供貨商及進口商資質證明、報關單、進貨及銷售單據等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廣州市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廣州市能嬰貿易有限公司作出免于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