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南海警二支隊通報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對3艘電拖網作業的漁船及涉案人員進行依法處置,“瓊臨漁02113”號等3艘涉案漁船被扣港調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楊某被取保候審,王某及其漁船被移交三亞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進一步處理。
海警官兵對部分漁獲物進行稱量
據了解,2月6日下午16時,海南海警二支隊接到報警稱,在三亞西島渡口以西附件海域有多艘漁船進行電拖網作業。接警后,該支隊立即派出兩艘摩托艇前往查證處置。抵達現場海域后,海警官兵在對“瓊臨漁02113”號等3艘漁船進行登臨檢查時,發現后甲板上有一片黃色物體被漁網蓋住,疑似電拖網作業的工具,且3艘漁船船員均無法提供有效船舶證件,漁船上載有電魚設備及漁獲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都是違法行為。海警官兵隨即依法查扣3艘漁船。
被漁網蓋住的電魚設備
此外,海警部門提醒廣大漁船民,在海上從事生產作業時,應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切勿存在僥幸心理,違規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