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水一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范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三月八日被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該食肆名為「基圍小館」,位于上水石湖墟新勤街新寶樓E座地下。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七月及十二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兩萬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食肆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關持牌人去年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萬元,因而被記下六十分,并于去年四月和八月至九月期間分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http://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cence-foodPremises-rest.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