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記者接到市民謝女士來電反映,稱7月25日在某面包店買到“早產”面包,懷疑該面包店“銷售不合格產品”。
據謝女士介紹,她7月25日下午在某面包店買了一袋“加州提子吐司”面包。回家后,她在查看面包袋上的生產日期時發現竟然是7月26日,“怎么會買到明天的面包,面包有沒有質量問題?”謝女士滿心疑慮。
接到謝女士來電后,記者立即將此情況向慈溪縣食藥監局反映,該局領導高度重視,表示盡快對此事展開徹底調查,如果反映屬實將按照《食品安全法》嚴肅查處。
突擊檢查 未發現問題面包
7月27日一早,記者跟隨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謝女士反映的面包店進行突擊檢查。
“你好!我們是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現在對你店進行例行檢查。”執法人員在亮明身份后,先后對該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和售賣食品進行詳細檢查,但未發現有謝女士所購買的吐司面包。據該店營業員解釋,他們店的面包都是由總店統一生產、配送,因為面包剛生產出來屬于高溫狀態,所以這個時間段配送的都是“裸賣”食品(即沒有包裝袋的食品),而袋裝食品需要冷卻到一定程度才能包裝,一般都是下午才配送過來。
經執法人員認真檢查,未發現謝女士反映的“早產”面包情況,但該店存在不能提供銷售的手撕面包、芝士焗烤等購貨票據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營業員進行警示教育,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面包店立即整改。
溫馨提醒 依法保障自身權益
縣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是我們消費安全、生活安全、生命安全的前提和基礎,關乎我們每個人的生活質量和生命健康。縣食藥監局今后將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給市民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同時希望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仔細查看食品的外包裝袋,看外包裝袋是否完整,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期,營業主體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在購買裸裝食品時,必須注意食品是否新鮮,索要購物發票,有理有據保證自身合法權益。